招标信息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工厂循环水冷却塔漏水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工厂循环水冷却塔漏水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资金已筹措,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现有 51 座节水消雾冷却塔,一循单塔设计水量不小于 3340m3/h,二循至五循单塔设计水量不小于 4000m3/h,单塔平面尺寸(外缘)20.53m×17.48m,冷却塔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配水系统为槽管式配水,布水压力水槽设置在冷却塔立柱外侧,塔内为 UPVC 配水支管,蜗壳式喷头。在冷却塔收水器上部设有冷凝模块式消雾节水装置,塔的气室之间用隔墙分开,单塔的气室独立。消雾节水装置包括冷凝模块、冷热通道、消雾百叶窗、风门装置、控制系统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循环水冷却塔冬季运行存在不同程度的结冰问题,导致冷却塔部件不同程度的损坏,需对塔内模块进行进行拆除,更换模块下导水槽,对模块与模块间、模块组与模块组间、 模块与塔壁间、导水槽与支撑梁间、导水槽与塔壁间、检修门与塔壁间、百叶窗与塔壁间、冷热通道间等的密封重新施工,有效解决目前出现的漏水及冬季结冰问题。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负责通过自有技术对一循、二循、三循、四循、五循的42座消雾冷却塔存在的渗水漏水结冰问题进行维修处理,解决冷凝模块底部支撑混凝土梁处漏水结冰问题,包括更换导水槽及梁的密封;解决冷凝模块底部支撑梁两侧端部混凝土塔体结冰问题;解决冷凝模块两侧壁板密封处漏水结冰问题;解决消雾百叶窗附近的维修门下部漏水结冰问题;解决百叶窗边框漏水及结冰问题;解决冷热通道隔墙孔洞封堵(木工支模采用拉杆遗留的孔洞)及渗水点处理;

(2)维修所需的工器具、机械、材料、施工等辅材均由投标方负责;

(3)投标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维修方案,经招标方审核后实施;方案中至少包括详细维修步骤、维修材料清单、维修工期、安全风险辨识及维修工器具机械人员配置等内容;

(4)投标方需严格遵守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施工垃圾投标方自行清理,固废及危废材料由投标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清理,不得倾倒至现场垃圾桶;

(6)投标方需要按照榆林化学现场运行情况进行施工,保证不影响夏季正常供水;

(7)投标方需要合理排定计划,根据现场的运行情况、监护人员情况、脚手架搭设情况等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保证在2025年11月底完成42座冷却塔维修;

(8)脚手架搭拆、吊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塔外部高空作业应优先使用高空作业车进行作业,吊车指挥、高空车或其他特种机械操作人员由投标方提供。

详细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相关技术附件。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4服务期限:单座冷却塔维修周期为15个日历日,考虑相关制约因素影响,具体维修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服务质量及验收标准:1.冷却塔维修过程验收:按工序分步验收,每个工序施工完成后,由招投标方共同现场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维修工作;2.单座冷却塔维修完成后验收:第一阶段连续运行168小时,风道内、冷凝模块两侧壁板密封处、维修门下部、冷凝模块底部支撑梁两侧端部混凝土塔体未发现渗水漏水现象视为合格。第二阶段检修完成后需要使用一个冬季,塔壁、塔内维修部位无渗水、漏水、结冰现象,视为验收合格进入质保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份不少于50万元的消雾模块冷却塔的新建或维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有效合同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以下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26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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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