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炉煤仓互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
一、招标条件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炉煤仓互通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炉煤仓互通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为了节约高热值煤,在高负荷时段,需要根据负荷计划,提前调整配煤方式,增加高热值煤加仓个数,以提高入炉煤热值,确保机组顶峰能力;在低负荷时段,减少高热值煤加仓个数。同时受新能源和省外输送电网影响,机组峰谷负荷差较大,既要满足深度调峰需要,又要满足高负荷时段顶峰需要。由于原煤仓容积较大,配煤调整后煤种置换滞后且准确度低,存在顶峰时烧不到高热值煤,调峰时烧不到低热值煤,无法解决顶峰和调峰之间的矛盾,机组运行时优劣煤互通灵活性较差,需要为#4机组改造安装一套煤仓互通改造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炉煤仓互通改造项目,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主要包括新增插板门、落煤管、给煤机、防堵装置等设备实现煤仓互通。投标人负责本EPC工程的设计、校核、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性能试验、消缺、培训及完成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和专利申请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1.7 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1.8 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自身不具备该施工资质的则允许分包,施工分包单位须具备该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上述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原煤仓利用刮刀及气力吹扫装置进行防堵的研发或改造或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原煤仓分仓改造或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3月21日23:0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3月26日24:00时(北京时间)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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