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供氧系统及配套设备生产订购统型入围采购第二次公告

2025-03-21

一、项目名称供氧系统及配套设备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应用于医用帐篷的供氧系统及配套设备(包括医疗带I型、医疗带Ⅱ型、氧气汇流排、二级减压阀及供氧管路)生产供货任务,本项目统型入围招标拟招标2家入围供应商,招标人同时与排名第一与第二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生效起3年。在明确统型入围供应商后,在满足供货条件的前提下,由招标人综合考虑入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等因素对第一名及第二名供应商的供货范围进行分配,原则上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企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或者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须提供国家或军队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二证合一审查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8.投标人须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认证。(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证明);9.投标人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采取装备承制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和限制范围内(解除限制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份与本次招标产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盖章签署页、金额页、供货内容页、及合同发票作为支撑材料;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1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发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截止。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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