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海工绿色低碳胶凝材料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3-21本招标项目五莲县海工绿色低碳胶凝材料项目EPC已由项目代码2310-371121-04-01-220028的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蓝海方润(日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莲县海工绿色低碳胶凝材料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星河路与珠山路交汇处东150米,项目占地23062.20平方米,新建各类厂房及库房7座,建筑面积17665.93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矿粉、粉煤灰、钢渣为原料,购置管式球磨机、提升机、收尘器均化等设备,利用强化再生、界面调控工艺,经科学配伍,强化粉磨,界面调控等工序,年产超细矿粉掺合料产品30万吨。同时,以超细矿粉掺合料为原料,外购高标号水泥进行均混复配,年产海工绿色低碳胶凝材料产品50万吨。
2.3 招标范围:海工绿色低碳胶凝材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报批报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相关的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保修。工程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4建设地点: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星河路与珠山路交汇处东150米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180天。
2.7 计划投资额:11000.00万元。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3 月21日 08:30 至 2025 年3 月 2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