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110千伏三凤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5-03-22投资项目代码 | 2209-440100-04-01-6480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110千伏三凤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110千伏三凤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空港经济区110千伏三凤输变电配套管廊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花都大道,新南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 110 千伏三凤输变电工程的配套电力管廊工程,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北部的花都大道,东起 110 千伏三凤站(近龙港路),西至平西隧道。需建设 110 千伏电力管廊,主要采用电缆沟、埋管、定向钻牵引管等型式,主要在花都大道路堤内建设,线路路径长约 4.8km,按 3 回电力管沟进行设计。其中平西隧道-平山村 A2 段长约 1.1km, 平山村 A2-三凤站段长约 3.7km。本工程电缆线路在站外管廊部分主要在市政道路路堤内建设,主要采用电缆沟、埋管、定向钻牵引管。其中平西隧道-平山村 A2 段沿花都大道南侧路堤及新南路测绿化带共约 1.1km,平山村 A2-三凤站段沿花都大道南侧路堤约 3.7km。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含管线迁改(若需))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现场监督协助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预(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支付、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签证)变更审核;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监造;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前期阶段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粵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粵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粵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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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4日 10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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