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阜宁电信721局大楼户外彩屏项目监理服务-询比公告
2025-03-211.1项目概况: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阜宁电信721局大楼户外彩屏项目,包含户外全彩屏、接收卡、视频处理器、屏体箱体、钢结构拆旧、钢结构、配电柜、控制电脑、机柜、电缆、管材、网线、监控设备、空调、备用备件、运输包装等,包含安装调测等工作。项目投资金额约65万元。该项目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阜宁电信721局大楼户外彩屏项目监理服务,监理范围包括:钢结构拆旧、设备安装等所有工程。包含: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含:保障本项目监理服务实施的全部费用;包含:为保证本项目完整实施对项目方案调整而增加的监理工作量。
1.2.2项目预算金额:24528.3元(不含税)。
1.2.3项目地点:盐城市阜宁县。
1.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5服务期:包含施工全过程至验收合格。
1.2.6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2.7成交人数量:1
1.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4528.3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21年1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
2.1.3供应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1.4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须提供合法有效证书扫描件。
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项目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驻的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需提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③所提供人员由供应商所缴纳的自2024年11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④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成交后常驻现场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1.6供应商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机电安装类监理项目)。注: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关键页、结算凭证或发票进行佐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结算凭证或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结算凭证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
2.1.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9供应商须承诺与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提供承诺书。
2.1.10供应商须承诺对参与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2.1.11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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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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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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