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2025-03-22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 已由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约141.91亩,总建筑面积约137533.71㎡,最终面积以规划许可证为准。新建标准化厂房、科研孵化用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配套用房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绿化、道路及铺装等工程。

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北至尔海路、西至兴安大街、东至黄山大街、南至博发机械地块。

2.2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报告书,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的申报,并完成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工作,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地基处理、施工图设计、消防、节能、绿建专项审查、配套附属设施、外网审查以及后期深化设计所包含的内容等。对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图(如需)、深化图(如需)、竣工图加盖审图专用章,竣工报告加盖审图单位公章。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之日为止。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企业人员)最低要求)。

3.1.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施工图审查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 17 时 0 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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