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通信铁塔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11、项目编号:G(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通信铁塔拆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6000元。
5、最高限价:176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南通市公安局主大楼1号楼楼顶上的微波通信铁塔于2001年建成,主大楼高度55米,楼顶铁塔高度50米,为四角塔,到目前已使用24年。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当前市区350兆电台信号覆盖已较为完善,无继续使用的必要。因此计划将楼顶铁塔拆除。
7、工期要求:从进场到完成施工撤场总计三天(楼顶防水施工工期另计,但不超过五天)。施工方完成拆除前安全防护准备、铁塔拆除、拆除件吊装、拆除件运输至南通市公安局指定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越江路72号公安局老车管所内仓库)。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和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①劳动合同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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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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