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原夏菜种植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
项目名称:高原夏菜种植社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40.0(万元)

最高限价:840.0(万元)

采购需求:高原夏菜种植社会化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②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或提供企业不欠税证明);④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2)信用查询截图: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2至2025-03-28,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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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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