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宿迁市2025—2028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
项目名称:宿迁市2025—2028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100万元,(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经审核通过的优抚对象人数为准,每人每年300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健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江苏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苏退役军人规〔2024〕1号)《宿迁市医疗保障办法》(宿政规发〔2023〕19 号)和《宿迁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宿政规发〔2022〕12号)等规章、文件,现对宿迁市2025—2028年度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

注:该项目有多个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主承保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为共保体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排名相同的投标人平均分配相对应排名的承保份额)。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5年5月1日0时--2028年4月30日24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管局批准的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取得《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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