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结构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2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结构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码头现已检测出的缺陷,主要包括码头面板底部、横梁、纵梁、桩基水上部分、码头面层等结构部件横纵向裂缝、网状裂缝、混凝土破损露筋以及码头附属设施等,根据给出的修复方案,对码头进行修复并在完工后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有效报告;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完成,具体施工日期待招标方通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码头结构维护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①需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一项与码头结构维护有关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具有码头结构维护有关施工管理经验,并在2015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项目经理岗位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的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合同中须明确职务)或业主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2日09时起至2025年3月29 日17时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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