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5年LNG运输服务供应商预选项目(单项金额100万以下)招标采购公告
2025-03-21
项目名称: |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5年LNG运输服务供应商预选项目(单项金额100万以下) | 项目编号: | 251…… |
项目地址: | 运输路线从招标人指定的液源地至指定的LNG接收站。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项目概况: | 为保障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深圳前海华安能源贸易有限公司)LNG(液化天然气)运输服务需求,现拟根据承运商运输资质、承运能力、服务水平等条件,选择LNG运输承运商入围公司承运商目录库。本项目服务期1年,招标人不承诺运输量,实际运输量及运输费用根据招标人在合同执行期自身经营需要按线路单次询价(最低价)的方法派单。 | ||
公告名称: |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5年LNG运输服务供应商预选项目(单项金额100万以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3-21 18:30 | ||
公告信息: | 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公告附件: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5年LNG运输服务供应商预选项目(单项金额100万以下) | 标段/包编号: | 251IA1015963/01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采购控制价(元): | 100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单项金额100万以下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1年 |
招标/采购范围: | 招标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从始发地至目的地承运LNG货物并安全送达。运输路线从指定的液源地至指定的LNG接收站,主要路线见下表。 装车点 卸货点 预计距离 (公里) 预估需求量 (吨) 深圳迭福/深圳大鹏/深圳华安/粤东/珠海金湾/广西北海/等 华安储备库 15 40000 求雨岭储备库 70 5000 盐田北山道站 65 1400 大鹏坝光站 45 300 汕尾鹅埠镇深燃站 (深汕) 90 13500 海丰县海城站/梅陇站 (海丰) 145/125 6000 其他 / 1000 以上表格清单中的运输线路及需求量为暂定,实际线路及运输量需求根据招标人的经营需要决定,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派单为准。 (3)招标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核实投标资质和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实际运输服务派单后,投标人应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液化天然气陆上运输车辆的安排并开始投入运输。 (5)中标候选人需承诺已提前在招标人需运输的各接收站点进行槽车准入。 (6)招标人将对入围运输服务商进行服务考核。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天然气、LNG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关联关系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依法或相关规定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21 18:3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15 09:3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4-04 17:3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4-09 17:3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4-15 09:30 | 开标时间: | 2025-04-15 09:30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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