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海饭店翻建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2025-03-2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海饭店翻建项目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合同估算价:约 75万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其他: 本工程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崇海饭店翻建工程的空调采购、安装、保修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特别提醒: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布之日至2025年03月26日14时0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14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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