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2025-2028年废水站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2025-03-23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2025-2028年废水站污泥处置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IBC电池及组件厂区产生污泥的合法装卸、运输,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装卸、运输、、处置污泥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装卸、运输、、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安排运输车辆到达转运地点进行转运。

1.2.3起运地点时间及方式:

(1)起运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N型厂区内,西邻金硅路,北邻昆仑东路,东与杨沟湾村相接。

(2)起运时间:根据现场含氟污泥数量,由委托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受托人。

(3)起运方式:符合西宁市城市管理要求的车辆运输。

1.5现场踏勘

委托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若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进行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根据现场含氟污泥数量,由委托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受托人

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N型厂区内,西邻金硅路,北邻昆仑东路,东与杨沟湾村相接

30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2025-2028年废水站污泥处置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泥窑协同固体废物处置企业,且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

1.4.2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4.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录后查看)

5.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23:59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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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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