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省调部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省调部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1)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共计不超过3家(含3家); (3)联合体牵头人为布点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4)同一企业集团下各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磋商;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活动。 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但不需同时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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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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