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标线材料、防眩网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3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许可〔2021〕6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庆阳市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斜拉索及配件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244线庆阳过境段工程是国家普通国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铁十七局承建K33+200~K45+320新建段临时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和全线的交安、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全长12.1km,占总工程量的36.78%。全线主要包含路基共9段,总长6268.04m,占线路总长的51.65%;桥梁共6座,特大桥2座、大桥4座,总长3268.66m,占线路总长的26.93%;互通立交2处,总长2600m,占线路总长的21.42%。
2.2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BX-01 |
1 |
路面标线涂料 |
热熔型 反光型 |
吨 |
850 |
详见“技术图纸”,满足国家标准,报价时每米单价需充分考虑各种配件 |
1000 |
10000 |
2 |
路面标线涂料 |
振动型 反光型 |
吨 |
60 |
||||
3 |
路面标线涂料 |
双组分型冷涂型 |
吨 |
15 |
||||
4 |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 |
面撒玻璃珠中折射率1号 |
吨 |
116 |
||||
5 |
突起路标 |
A1 W P 18-100mm |
个 |
2940 |
||||
6 |
柱式轮廓标 |
180×40mm |
块 |
1214 |
||||
7 |
附着式轮廓标 |
梯形(50+120)×75mm |
个 |
19177 |
||||
8 |
附着式轮廓标 |
长方形180×60mm |
个 |
3294 |
||||
9 |
附着式轮廓标 |
长方形180×40mm |
个 |
708 |
||||
10 |
道路交通反光膜 |
V 10×1.2m |
平方米 |
247 |
||||
11 |
道路交通反光膜 |
Ⅴ45.7×1.22m |
平方米 |
1513 |
||||
12 |
减速带 |
500×350×50mm |
米 |
136 |
||||
13 |
反光立柱 |
15.5cm |
个 |
6702 |
||||
FXW-01 |
1 |
防眩板 |
FXBFSC 1000mm |
块 |
880 |
详见“技术图纸”,满足国家标准,报价时每米单价需充分考虑各种配件 |
2000 |
20000 |
2 |
防眩网 |
Gs-N-C 3700×850mm |
米 |
57936 |
||||
3 |
防眩网 |
Gs-N-Gw 3700×850mm |
米 |
10283 |
||||
4 |
隔离栅焊接网 |
Ww-3.5-150 |
米 |
24037 |
||||
5 |
防抛网 |
Bf-Em-B1 |
米 |
3317 |
||||
6 |
防抛网 |
Bf-Em-B3 |
米 |
285 |
||||
7 |
防抛网 |
Bf-Em-B4 |
米 |
252 |
||||
注:1.以上物资数量、型号、规格为工程图纸工程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相关配套物资及配件等招标人不再另行计费。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3.交货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第二分部指定施工地点。4.投标保证金递交:银行转账或电汇,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报价人相应的报价文件。 |
(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合法有效证件;投标供应商公司或厂家存续时间需三年以上并且具有投标材料销售资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管理无该项要求的除外),具有ISO900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
标线材料(BX-01):需具备各类标线材料10万吨(套)以上的年生产能力;具有自主生产标线材料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防眩网(FXW-01):需具备各类防眩网材料10万米以上的年生产能力;具有自主生产防眩网材料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或分供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最低垫资500万元的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须出具 2022、2023、2024年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前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一份,检测报告需包含各类检测指标相关检测,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2个以上国家大中型公路或市政工程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分供商,则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证书,并且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业绩、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公路及市政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的供应商优先。
(7)履约信用
a.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b.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国铁集团发布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
c.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d.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范围内的供应商。
e.最近五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其他要求:①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8时00分至3月29日18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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