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激光测风雷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激光测风雷达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为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配套电源,总规模为6000MW,其中风电为4500.0MW,光伏为1500.0MW,均位于环县西部,共分12个项目区块。其中A1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76.65MW,风机轮毂中心高度105米;A2项目总容量373.05MW,风机轮毂中心高度100或105米;B1项目总容量382.2MW,风机轮毂中心高度105米;C1项目总容380MW,风机轮毂中心高度110米;D1、D2、E1、E2、F1、F2项目总装机容量均为375.2MW,风机轮毂中心高度均为118米。A2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A1项目330kV升压站,B1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C1项目330kV升压站,D1、E1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D2项目330kV升压站,E2、F2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F1项目330kV升压站;A1、C1、D2、F1项目升压站最终分别以1回330kV线路送至庆阳北750kV变电站。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地基式激光测风雷达装置33台,包含配套护栏、基础施工及安装、以及激光雷达安装区域的占地费用(包括地表清理、施工临时道路、砍树、青苗补偿、基础施工占地等相关费用,根据当地目前执行补偿标准,按所占护栏的面积补偿,其他费用自行考虑并于当地村镇协商办理),电源及通讯线缆敷设及接线、配合功率预测厂家完成数据上传调试、合同期内设备检修维护、保证测风数据正常上传等技术服务、防盗摄像头安装及信号上传等相关工作。
2.5交货地点:A1、A2、B1、C1、D1、D2、E1、E2、F1、F2等十个风光项目各区块。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首批项目(A1、A2、B1、C1区块)12台测风雷达安装及其他施工,50日内完成二批项目(D1、D2、E1、E2、F1、F2区块)21台测风雷达安装及其他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台激光雷达测风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31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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