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一体化监控系统示范场站设备侧系统数据接口开发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公告

2025-03-24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一体化监控系统示范场站设备侧系统数据接口开发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一体化监控系统示范场站设备侧系统数据接口开发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所有工作。

2.6 招标范围:外委开发一体化监控系统示范场站设备侧系统数据接口,包括全场能量管理平台、功率预测、AGC/AVC、电能计量、气象监测、箱变监控、升压站综自系统、故障录波、保护信息子站、监控平台中间件等设备侧系统数据接口开发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新能源电站数据接口或电站信息系统开发(或服务)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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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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