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年)招标公告

2025-03-24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1029号。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2025年6月1日- 2028年5月

31日),具体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物业管理-2025-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年)(CHDTDZ058/19-QT-37701):负责保证米东热电公司区域内所有员工(含相关合作单位人员共400人左右)食堂的早、午、晚餐及班中餐、夜餐五餐的供应;负责日常工作餐、招待餐、节假日会餐、公司重大活动聚餐和临时安排的就餐任务,以及炊事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和食堂区域所有卫生保洁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食堂范围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等;负责全体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管理;参与食品材料的采购及验收、出入库管理采购过程发包人全程监督管理,保证员工就餐利益。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025-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食堂餐饮服务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24 09:302025-03-3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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