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机分公司施工辅助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2025-03-24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船机分公司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船机分公司因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项目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租赁1艘交通船、1艘锚艇、1艘拖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 时间 |
退场 时间 |
使用 地点 |
备注 |
1 |
01 |
交通船 |
10人 |
艘 |
1 |
2025年4月 |
2026年3月 |
南通地市崇川区天生港 |
载客不低于10人 |
2 |
02 |
锚艇 |
10t |
艘 |
1 |
2025年4月 |
2026年3月 |
南通地市崇川区天生港 |
起锚能力不低于10t |
3 |
03 |
拖轮 |
1500马力 |
艘 |
1 |
2025年4月 |
2026年3月 |
南通地市崇川区天生港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船舶施工运输服务等业务
3.1.2投标人须有相关的船舶运输许可证等船舶营运资质及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具有相关的船舶施工运输经验(提供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及证明材料且不少于3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
登录(网址:/PMS/)进行注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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