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1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委托,对[350121]FZHTZB[GK]2024002-1、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FZHTZB[GK]2024002-1
项目名称: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27,659.00元
采购包1(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927,65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927,659.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4927659 |
1(批) |
否 |
主要功能或目标:智能化设备,需满足的需求;符合采购标准,质量达标,满足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的使用。 |
4,927,659.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45内天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1至2025-03-2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1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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