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部医院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4本招标项目 甘肃某部医院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二次) 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甘肃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为全方位展示党史文化和医院发展历程,充分发挥文化长廊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结合院区布局和建设实际,在机关楼南侧墙面建设党史长廊、西侧绿化带建设文化长廊、新住院部东侧绿化带安装户外彩色电子大屏、旧住院部东北侧建设院史长廊、对就旧住院部北侧雕塑翻新和门诊部南侧宣传栏进行改造。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市)兰州市七里河区(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为全方位展示党史文化和医院发展历程,充分发挥文化长廊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结合院区布局和建设实际,在机关楼南侧墙面建设党史长廊、西侧绿化带建设文化长廊、新住院部东侧绿化带安装户外彩色电子大屏、旧住院部东北侧建设院史长廊、对就旧住院部北侧雕塑翻新和门诊部南侧宣传栏进行改造。估算价:45.897146(万元)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为全方位展示党史文化和医院发展历程,充分发挥文化长廊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结合院区布局和建设实际,在机关楼南侧墙面建设党史长廊、西侧绿化带建设文化长廊、新住院部东侧绿化带安装户外彩色电子大屏、旧住院部东北侧建设院史长廊、对就旧住院部北侧雕塑翻新和门诊部南侧宣传栏进行改造。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3.2投标人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成立三年以上非外资独资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做为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3年9月至今(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和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3.7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3.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9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0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申领时间: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5年 03月 28 日,每日上午 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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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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