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工程监理预招标公告
2025-03-24一、招标条件
本预招标项目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 50 万千瓦)已经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工程监理进行公开预招标。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待该项目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及投资预算后,则双方执行该招标结果,并签订该项目合同;若该项目未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及投资预算,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因不可抗力、项目决策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给投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布尔津县
2.3项目规模:共50台10MW风机机组,装机规模为500MW。包括但不限于500MW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220kV升压站、220KV外送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新建/扩建/改建间隔等。
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期限 |
招标范围 |
TC259H0BL |
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工程监理 |
全过程监理服务。 |
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 50 万千瓦)220kV升压站、220KV外送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新建/扩建/改建间隔、配套的房屋建筑项目及其他配套工程等的开工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质量监督、并网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前的全部专项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全部工作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包含工程档案、监理档案的检查、移交。(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有关规定执行)。
(2)信誉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服务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事件。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风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5)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6)纳税信用等级: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10:00:00至2025年3月28日19: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3日 11: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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