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银行保险部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

 

受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银行保险部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001

三、采购内容 : 为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银行保险部设计服务,服务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时止。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

(二)供应商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银行和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负面名单”。

(三)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 , 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 供应商 包含以下情况 :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 应向 采购人 如实披露与 本供应商 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 供应商 。 采购人 有权取消关联关系 供应商 参与 本 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 采购。

(三) 供应商 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 供应商 的公平竞争,损害 采购人 或者其他 供应商 的合法权益 。

(四)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分包。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 :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 2025年 03 月 24 日至 2025年 04 月 03 日,每日 9:00-11: 30 ; 1 3 : 00 - 16 : 3 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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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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