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1年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施工一标段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4
项目名称:2021年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施工一标段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年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施工一标段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采购项目对2021年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施工一标段施工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本次结算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高新区内102国道以北道路排水、人行道方砖及零星工程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等内容结算审核,开工日期2022年1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为准。成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高新区评审项目委托单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如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按延误时间顺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春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新财采中小〔2021〕1号文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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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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