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衡水精臻环保车间玻璃钢盐酸罐及玻璃钢冷却塔更新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
一、项目名称、概况和招标范围

    名称:衡水精臻环保车间玻璃钢盐酸罐及玻璃钢冷却塔更新采购安装项目。

规模:

1、拆除原有1台45m³玻璃钢盐酸罐和2台玻璃钢冷却塔,并完成新设备的更新安装。拆除与安装场地空间有限,周边存在其他生产设施,需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护与协调,确保安装安全、顺利进行。

2、拆除原有设备基础,清理基础表面的杂物、松动混凝土等,露出坚实的基础基层。检查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尺寸,如不符合新设备安装要求,进行加固或重新浇筑。在基础表面弹出设备安装中心线和地脚螺栓孔位置线,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准确。

3、将新的盐酸罐吊运至基础上方,缓慢下放,使罐体的地脚螺栓孔对准基础上的地脚螺栓。调整盐酸罐的水平度和垂直度,采用水平仪和铅垂线进行测量,通过在基础与罐体之间垫入薄钢板的方式进行调整,确保罐体安装精度符合要求。拧紧地脚螺栓,按照规定的扭矩值进行紧固,确保罐体固定牢固。连接盐酸罐的管道、阀门、仪表等附属设施,安装过程中注意密封和防腐处理,防止盐酸泄漏。

4、按照冷却塔的安装图纸,在基础上组装冷却塔的框架结构,确保框架的垂直度和稳定性。安装冷却塔的风扇、电机、填料、布水器等内部部件,各部件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安装冷却塔的进、出水管道,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处密封良好。调试冷却塔的风扇、电机等设备,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调整风机叶片角度和电机转速,确保冷却塔的冷却效果。

本项目预算:9.8万元,详见采购清单表:附件2。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合同款的30%为预付款。到货后支付总合同款的30%为到货款。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剩余总合同款的10%为质保金,甲方在质保期(从验收合格日开始计算12个月)结束后10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质量验收合格后质保期12个月。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材料施工质量委托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报价要求及中标方式

本次服务项目采用低价中标方式,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采购人将根据二次选取中标供应商。满足询价函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直接从有效供应商中选取中标供应商。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8:30

(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登录后查看)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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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