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3号、4号发电机检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3号、4号发电机检修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平运路39号。
2.2 项目规模:2×1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5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3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吴江热电3号4号发电机检修项目(CHDTDZ065/18-QT-48701):吴江热电3号、4号发电机检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180MW及以上发电机组转子绝缘改造或发电机组制造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主要内容。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24 14:20到2025-03-31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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