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吉林分公司2025年交通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吉林分公司2025年交通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集成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中心整合、城市出行便民服务系统、公交站点公交电子站牌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工期 |
1 | 中电信数智吉林分公司2025年交通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集成服务项目项目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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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部署。
1.2.2质保期:验收后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维护。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253773.58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至今至少1项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1.5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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