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十户滩工业园区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3-24
一、招标条件:

本十户滩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已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以石经开经发〔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八师石河子市绿洲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十户滩园区

3.工程规模:本次新建及改造道路总长约7793m,其中:纵四路(横三路-横四路)新建机动车道约298m,新建横四路(纵十路-纵三路)和纵八路(横一路-横四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约5562m,新建纵十路(横一路-横四路)两侧人行道约1934m,及配套道路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4002250149001001

十户滩工业园区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范围包括:十户滩工业园区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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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投标单位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2、资质要求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5)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6)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7)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8)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4、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财务审计报告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四、投标须知(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30日00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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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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