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210国道以东)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二期工程-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4
一、 招标条件:

   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210国道以东)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二期工程-绿化工程已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是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招标项目已经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210国道以东)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核准、备案部门批复,批文名称、文号:包开经审字(2024)35 号,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的编号:B1502002……

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

3、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规模: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腾飞大街(朝阳路-星辉路)、朝阳路(金风路-凌云路)、春华路(210国道-朝阳路)给水管线工程、人行道景观照明、人行道硬化工程及其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给水管线工程包含朝阳路,管径DN200mm、DN100mm(管线位置位于路中以西20米)、腾飞大街(朝阳路~晨光路)给水管线工程,管径DN200mm、DN100mm(管线位置位于路中以北13米)。

朝阳路(金风路-凌云路)人行道硬化工程,硬化2030平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建设周期: 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 ,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5、计划投资:约48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需要再派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只需提前登录、签到、在线参加开标、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即可。

(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时间不少于5日。 2025年3月24日到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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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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