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胜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临江市城区绿化工程项目(货物)的招标公告
2025-03-24预算金额(元):4491050.3
采购需求:2025年临江市城区绿化,含(栽植、运输、平整场地、换土、二次倒运费、六个月养护、包括发票,苗木存活率达98%以上)此费用不包含水、水车费用,具体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栽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具有所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3、财务要求:需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官网截图;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
3.5、提供公司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异议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采购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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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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