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瑰香街停车场施工招标公告
2025-03-24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瑰香街停车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瑰香街停车场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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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5月31日 开工至 2027年09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4.其它要求:1、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当为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交通土建、铁道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曾担任过1.5亿元以上城市轨道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停车场、车辆段等类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应当为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交通土建、铁道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曾担任过1.5亿元以上城市轨道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或地铁工程停车场、车辆段等类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3)投标人不得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瑰香街停车场施工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4)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5)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如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7)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具备上述(2)至(5)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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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0:00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31日 16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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