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6224-2工作面上部油页岩遗留岩柱区域水力压裂工程地面水力压裂直井(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5-03-241.工程名称: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6224-2工作面上部油页岩遗留岩柱区域水力压裂工程地面水力压裂直井(第二次招标)
2.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3.建设地点: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 期:计划拟定工期为70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项目合同签订后即办理入场手续、临时用地手续、修路平井场,计划1个月;
(2)钻探:计划配备1台雪姆T200XD多功能全液压车载钻机,每口井钻探耗时15天,搬迁安装5天,压裂耗时5天,压裂设备转移耗时2天,抽采井改造3天。钻探工作计划1个月,井场恢复、泥浆处理耗时10天,总工期70天。
二、招标内容
包括井场工程、修路、征地及等前期手续办理、用水、运水、钻井工程、套管、录井、测井、固井、试压、射孔、压裂、裂缝监测、简易水文观测、瓦斯抽采井改造、井场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资料录取;土方、临时建筑。并按照《GB/T17766-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煤》、《DZ/T0346-2020 矿产勘查规范 油页岩、石煤、泥炭》达到探测孔勘查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煤炭地质勘察综合能力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地质钻探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1项类似成功业绩。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钻探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1项类似完工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或接收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或已修复,请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9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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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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