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金融客户管理系统短信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4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金融客户管理系统短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2、  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3、  项目概述: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家成交,采购预算为30万元。

4、  采购内容:

拟采购一家供应商,通过短信服务商平台与省金融客户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通过系统对客户批量发送业务营销、活动邀约等短信发送相关配套服务。详细内容详见《附件2:采购需求书》。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个自2022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短信平台服务类或运维类)合作案例。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签字页)等;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评审时以工作人员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文件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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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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