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暖系统余热利用节能改造热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暖系统余热利用节能改造热泵机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采暖系统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公司立项,通过一台热泵机组回收苯乙烯循环水回水热量,对采暖系统进行升温,计划2025年10月建成投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暖系统余热利用节能改造热泵机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824)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暖系统余热利用节能改造热泵机组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见第六章),上述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证明文件"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能接受一个制造商的授权代理。(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至少有1套6MW以上的离心式热泵机组用于采暖系统业绩;必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签字页、设备技术参数等)、联系方式。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其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业绩。对业绩清单的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人业绩清单和证明文件。有效业绩的认定:a)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金额、合同盖章页等信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b)证明材料内容需包括使用单位、产品规格、购置时间等相关内容;(7)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24日09时30分 --- 2025年03月31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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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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