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湿式球磨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
条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湿式球磨机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XAYQ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采购湿式球磨机1套,用于贵金属厂精碲车间细磨亚碲酸钠。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技术要求: 3.1 处理物料:亚碲酸钠,碱性,PH值13-14,现场乙方设备配置需考虑; 3.2 处理量: 0.5-1吨/小时; 3.3 出口物料粒度:<100目; 3.4 整机材质316L,包括桶体、衬体、进出料口、机架等。桶内衬橡胶; 3.5 配套钢球并含10%余量,材质316L; 3.6 可连续进料或者一次性进料,干湿两用,可湿磨也可干磨; 3.7配套知名品牌电机、减速机。电机品牌选用佳木斯、西玛、皖南或同级品牌,电机防护等级IP66及以上、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减速机选用知名品牌,如国贸、泰隆、博能或同级品牌; 3.8配备配电柜、启动柜(防护等级IP65及以上)或二合一柜及全套连接电缆(国标)及附件,配电柜与设备距离约60m。 3.9 如需土建基础,乙方须提供基础施工图,甲方负责土建施工。 3.10报价方案需提供详细设备配置清单。 3.11 乙方负责提供全套设备及附件,并提供指导安装、调试服务。甲方负责土建施工(如需)及设备安装。 4、供货期:预付款后40天内到货。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规定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 6、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7、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自行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税费、运费等费用)。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支付。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8、结算要求:(1)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30%为预付款,乙方备货,到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3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30%,剩余合同额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向乙方无息付清。 (2)乙方向甲方交货同时,必须向甲方开具并提交全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提供合规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甲方有权拒付剩余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税务损失。 9、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
报名时间 |
2025年3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 --- 2025 年 3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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