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2、项目名称:尉氏县城区公园广场清扫保洁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预算金额:298,000.00元 |
最高限价:298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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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
尉氏县城区公园广场清扫保洁项目 |
298000 |
2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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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尉氏县城区公园广场清扫保洁
(3)服务期限:一年
(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4、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者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3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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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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