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碳酸氢钠遴选供应商(四次)招标公告
2025-03-2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碳酸氢钠遴选供应商
2.2招标编号:ZPZB
2.3公告日期:2025年3月24日
2.4招标范围: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控制价格(含税) |
技术标准 |
A |
1 |
碳酸氢钠 |
80目 |
吨 |
无 |
粗粉40-80(80目筛上物占70%以上),物料包装方式:吨包袋,物料色泽:白色,物料状态:结晶粉末,总碱量(以NaHco3计):99.0-100.5ω/%,干燥减量:≤0.20ω/%,pH值(10g/L水溶液):≤8.5,氯化物(以C1计):≤0.40ω/%,白度:≥85,砷(As):≤1.0 mg/kg,重金属(以Pb计):≤5.0 mg/kg,铵盐:通过GB1886.2-2015试验,澄清度:通过GB1886.2-2015试验 |
2 |
碳酸氢钠 |
300-600目 |
吨 |
无 |
物料包装方式:吨包袋,物料色泽:白色,物料状态:结晶粉末,总碱量(以NaHco3计):99.0-100.5ω/%,干燥减量:≤0.20ω/%,pH值(10g/L水溶液):≤8.5,氯化物(以C1计):≤0.40ω/%,白度:≥85,砷(As):≤1.0 mg/kg,重金属(以Pb计):≤5.0 mg/kg,铵盐:通过GB1886.2-2015试验,澄清度:通过GB1886.2-2015试验 |
注:1、本项目不允许拆包,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
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消耗数量为准。因招标人生产特点,本次招标物资的使用具有不确定性,可能无法整批订购。入围供应商不得以无法供应、无法整车配货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按要求及时供货。如拒绝签订合同、拒绝按要求及时供货则终止供货协议。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3日内(包含不限于口头、电话、订单等方式)。
2.7交货地点: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2.8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按GB1886.2-2015的规定,每次供货需提供本批次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合同、技术协议或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无特殊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且无论何种方式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需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包装牢固可靠,必须有防潮措施。产品质量有争议时,以第三方检验结果为准,生产使用过程达不到产品考核指标要求或供货不及时影响使用单位正常生产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供货商停止供货和解除合同,且供应商免费换货并承担一切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或具有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完整授权链条,不多于二级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合同1份;
3.4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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