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高新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服务采购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清远高新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验收材料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环境类专业或环保类专业),且为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具有有效的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31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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