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支公司食堂生鲜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支公司食堂生鲜配送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食堂生鲜配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1 |
食堂生鲜配送 |
食堂生鲜配送/1项 |
1 |
1.4项目性质:货物。
1.5预算金额:20万元/年
1.6服务期限:”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如合同期履约完成后,中标供应商未受采购人终止合同处罚,且满意度符合采购人要求,届时在折扣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双方可续签合同两次,续约期限与原合同期限总计不得超过三年。
1.7交货地点:抚州市。
1.8本项目以折扣方式报价,折扣报价最高限价八五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2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3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4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7其它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7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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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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