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阜宁县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24
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4.000000万元(采购包1:54.900000万元;采购包2:47.000000万元;采购包3:42.200000万元;采购包4:41.700000万元;采购包5:38.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4万元(采购包1:54.9万元,采购包2:47万元,采购包3:42.2万元,采购包4:41.7万元,采购包5:38.2万元)

采购需求:

 

阜宁县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应急抽检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合计3645批次。中标供应商承担委托样品检测、取样、出具报告等所有服务。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完成抽检样品的采集、检验、结果报送、数据上传等所有工作,具体时间根据甲方要求可做调整。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范围和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五个采购包,具体采购包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包1:城中分局辖区内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25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34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6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75批次,特殊食品抽检14批次,应急抽检15批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抽检65批次,采购预算为54.9万元,具体采购内容根据甲方的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调整; 采购包2:郭墅、羊寨、陈集分局辖区内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95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285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35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35批次,特殊食品抽检7批次,应急抽检30批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抽检75批次,采购预算为47万元,具体采购内容根据甲方的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调整; 采购包3:东沟、益林分局辖区内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115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245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15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15批次,特殊食品抽检7批次,应急抽检20批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抽检70批次,采购预算为42.2万元,具体采购内容根据甲方的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调整; 采购包4:城北分局辖区内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7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28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1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50批次,特殊食品抽检5批次,应急抽检15批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抽检50批次,采购预算为41.7万元,具体采购内容根据甲方的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调整; 采购包5:吴滩、沟墩分局辖区内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65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265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05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05批次,特殊食品抽检7批次,应急抽检25批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抽检50批次,采购预算为38.2万元,具体采购内容根据甲方的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调整。 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五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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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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