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排涝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用混凝土管桩招标公告

2025-03-24
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排涝工程)一标段项目施工用混凝土管桩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

名称

标书

售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地点

备注

1

GZ-01

200元

混凝土管桩

PHC500

m

3483.9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区河内湖涝区防灾减灾工程(排涝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混凝土管桩

PHC400

m

8273.9

 

合计:

m

11757.8

 

2

GZ-02

200元

混凝土管桩

PHC500

m

25689.04

 

合计:

m

25689.04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2.1技术规格书:材料规格型号无偏差,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现行标准。

PH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混凝土强度C80,桩配筋选用及细节结构详见国家建筑标准图集《10G4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生产、运输、验收标准见图集说明。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混凝土管桩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实收资本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投标,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3.2、投标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3、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大中型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十六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6、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8、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看)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9日,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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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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