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子洲县水功能区河流纳污能力核定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24
项目名称:子洲县水功能区河流纳污能力核定报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水功能区河流纳污能力核定报告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子洲县水功能区河流纳污能力核定报告服务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水功能区河流纳污能力核定报告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水功能区河流纳污能力核定报告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
④、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⑧、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⑨、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
⑩、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附件后的网页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且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参与采购人同期公告内一个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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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