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源站实验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5-03-241.名称与编号
1.项目名称:2025年河源站实验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项目编号: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70,000.00元(含税),报价超过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河源站实验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数量(单位):1批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书。
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至整个项目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河源站实验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河源站实验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登记、获取谈判文件
3.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 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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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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