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佛山丹灶铁路物流基地公共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核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24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佛山丹灶铁路物流基地公共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函〔2024〕43号)批复同意立项,明确我指挥部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广铁调计〔2025〕专字第01号)已下达投资计划。

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22〕159号),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承担施工图审核工作单位不应与施工图设计单位为同一单位。为保证佛山丹灶铁路物流基地公共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项目规模:

佛山丹灶铁路物流基地接轨于广州铁路枢纽广珠铁路丹灶站,丹灶站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境内,中心里程为K56+248,隶属广州局集团公司江村车站管辖。货物线在丹灶站广州端7#和25#道岔之间接轨(岔心接轨里程GDK0+026.01=K55+442.12),跨过横二路与金泰路平交进入本项目选址地块,货物线采用曲线半径为350m。

2.2.1.集装箱货物区新建货物线1条,预留1条,装卸有效长737m;包装成件货物区新建货物线1条,装卸有效长624m。

2.2.2.路基:填挖方总量约32万m,水泥搅拌桩总桩长48.8万米,碎石垫层2.3万方。

2.2.3.桥涵:接长2-12m+2-10m框架桥1座,接长9m/12m;接长牵出线桥1-(6+8+6)m框架+4-32m简支T梁。

2.2.4.信号:信号专业配套改造、集中监测进行补强升级。

2.2.5.信息:对物流基地货运管理信息系统、货运生产作业及管控平台软件移植铁路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场区视频监控系统、铁路平过道自动化安全防护系统、调度信息系统(TDMS)、引导系统、停车场管理与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室外弱电管道系统等进行修改与补强。

2.2.6.电力和电气化:新增室外照明控制箱一台、箱式变电站2座;因货物线接轨引起的咽喉区范围内接触网设备改造,牵出线延长部分新增电气化挂网。

2.2.7.配套市政道路一:金泰路(K0+000-K0+174.878)段,长度174.878m。

2.2.8.配套市政道路二:横四路起点接铁路货场外西侧规划横四路段,起点为K0+000,设计终点接铁路货场内道路,设计终点桩号K0+183.997,工程道路全长183.997米,道路红线宽24米。

2.2.9.河涌堤岸路起点为K0+000,设计终点接铁路桥既有涵洞内的现状道路,本次设计按标准段进行设计,设计终点桩号K0+335.057,工程道路全长335.057米,道路路幅宽6米,河涌标准宽度8m,北侧绿化带宽度6m。

2.3计划工期:本施工图审核咨询服务工作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含清概结算)。

2.4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范围为佛山丹灶铁路物流基地公共设施工程设计范围内经济运量、运输组织、线路、桥涵、地质、站场、通信、路基、信息、给排水、信号、信息、电力、环保、电气化、工经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审核服务(含变更设计)。包括现场核对、施工图设计原则、施工图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查、设计变更及审核后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

2.5采购内容

佛山丹灶铁路物流基地公共设施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审核,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全部内容:

2.5.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5.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2.5.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其资质和证章是否符合规定;

2.5.4.其他:

(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现场核对。

(2)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文件审核、施工图预算(含招标预算)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3)调整合同价款的变更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概算及相关文件的审核。

(4)现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内容。

(5)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

2.5.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2.6技术标准和要求

包含不限于以下标准:

2.6.1.审核人在工程审核过程中,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2.6.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程、技术条件、部颁通用参考图。

2.6.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改或新颁,除国家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或规范是否采用应由招标人决定。

2.7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捌万叁仟伍佰贰拾陆元整(小写:383526元)。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铁路设计甲(Ⅰ)级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4月-2025年4月)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铁路货场或铁路物流基地的总体设计业绩;

②具有铁路货场或铁路物流基地的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业绩。

3.4财务要求:谈判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近3年)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参与审核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核人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审核人员数量的1/3;已实行职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职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没有因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国铁集团作出的处理。其中:

总体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不少于2项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专业设计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与审核工作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机构服务2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3.6设施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图审核服务能力。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其他情形:谈判响应人与本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磋商谈判文件。

4.2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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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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