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氟化工重PFAS污染场地分析及现有设施去除效果评估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氟化工重PFAS污染场地分析及现有设施去除效果评估研究项目

1.2项目编号:JD2。

1.3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1.4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1.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含税48万元。

1.6招标内容:氟化工重PFAS污染场地分析及现有设施去除效果评估研究技术服务1项,主要包括典型氟化工企业污染现状分析、典型氟化工企业源排放及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对PFAS的去除效果分析。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1.7研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

1.8拟授予合同的供应商数量:1家。

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不含采购公告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未经采购人允许,响应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6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响应人近3年(2022年3月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3.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响应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3.9响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10响应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响应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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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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