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输电线路钢管塔(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输电线路钢管塔(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市场竞争所得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输电线路钢管塔(杆)框架协议采购。

2.2项目所属地: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2.4标的物预估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框架协议有效期:

框架结果生效时间: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或自本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日期之中选择最晚日期为起始日)满2年截止。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为上限+50%,下限-20%。

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3)如果因中标人原因拒绝接受订单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25% ;如发生送货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货不对板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 10% ;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迟送货时间超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最长天数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 10% ;直至终止框架合同。并按《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对其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6 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及竞争所取得项目的自主采购需求。

2.7标的清单:

2.7.1标的清单及标包划分情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家数

标包号

中标比例(%)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最高

限价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2025-2027年度输电线路钢管塔(杆)框架协议采购

500

1

01

100%

500

/

1

1)本采购项目设1个标的。

2)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数量的标包。

3)如某个标的实际需求数量或金额较少,最终以实际分配份额为准。

4)具体标的物清单详见报价表。

2.7.2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2.7.3供货要求:

1)订单的有效下达:经招标人采购部门书面签字盖章,传真到中标人指定传真号或扫描到中标人指定邮箱、微信的订单,不论中标人是否回复确认,均视为有效下达。如中标人对订单有异议的,须在一天内回函,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订单。

2)对标的物价格实行浮动的框架订单,由中标人按照价格浮动条款和公式计算订单单价,报招标人采购部门审核同意后生产供货。

3)订单如有框架协议清单之外的同品类规格型号物资,可参照协议清单中相近规格型号的单价友好协商确定订单单价。

4)本次采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具体项目物资交货批次多、量少、交货地点分散的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报价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报价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3

报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标的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报价人需提供无上述任何关联的承诺书)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含预警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6

其它不得存在情形:

1、报价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的。

8、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报价人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声明函)

7

……

8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适用标的/标包:2025-2027年度输电线路钢管塔(杆)框架协议采购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产品不得为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2

对于国内产品,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加报价;对于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价(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如同一品牌进口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则否决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产品制造商存在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否决其投标。

3

交货期满足要求: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批量为300吨以内的产品订单承诺的总交货期不能超过 45天。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投标产品同类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封面、清单页、签字盖章页))。以上相关资料在业绩证明表中填报和提供。

5

能提供与本次招标同品类产品的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的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1份。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4日19时00分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3月3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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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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