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财产保险统保项目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4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财产保险统保项目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宁夏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财产保险统保项目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批防灾防损物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明材料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每批次防灾防损物资具备产品合格证,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发票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3.9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