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清洁能源供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5-03-24
东营区清洁能源供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营区清洁能源供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370502-89-01-328335),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营区清洁能源供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2 项目编号:E3705 2.3 工程概况:在科技二村科技运输热力站院内,改造换热站1座,布置地热井8口,采用“中深层地热+吸收式热泵形式”的工艺流程,其中:生产井4口,回灌井4口;改造换热站1座,增设吸收式热泵机组、板式换热器以及循环泵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套改造建筑结构、供配电、自控、通信、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设备设施;改造站内外供热管网等工作。在南苑小区胜南热力站院内,改造换热站1座,布置地热井6口,采用“中深层地热+吸收式热泵形式”的工艺流程,其中:生产井3口,回灌井3口;改造换热站1座,增设吸收式热泵机组、板式换热器以及循环泵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套改造建筑结构、供配电、自控、通信、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设备设施;改造站内外供热管网等工作。 2.4 计划投资:总计划投资约8689.15万元。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计划投资478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600.00万元(含暂列金额250.00万元),勘测设计费计划投资185.00万元;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计划投资38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50.00万元(含暂列金额200.00万元),勘测设计费计划投资150.00万元;监理第一标段计划投资57.25万元;监理第二标段计划投资46.9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两个标段,监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位于北一路以南,西三路以东科技运输热力站院内,改造换热站1座,布置地热井8口,采用“中深层地热+吸收式热泵形式”的工艺流程,其中:生产井4口,回灌井4口;改造换热站1座,增设吸收式热泵机组、板式换热器以及循环泵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套改造建筑结构、供配电、自控、通信、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设备设施;改造站内外供热管网等工作,计划投资4785.00万元; 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位于枣庄路以南,西三路以西,南苑小区胜南热力站院内,改造换热站1座,布置地热井6口,采用“中深层地热+吸收式热泵形式”的工艺流程,其中:生产井3口,回灌井3口;改造换热站1座,增设吸收式热泵机组、板式换热器以及循环泵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套改造建筑结构、供配电、自控、通信、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设备设施;改造站内外供热管网等工作,计划投资3800.00万元。 监理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计划投资:57.25万元。 监理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计划投资:46.90万元。 2.6 建设地点:东营区区域内。 2.7 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查及测绘、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图预算评审、验收配合、技术交底及设计咨询、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监理招标范围: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及保修等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监理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EPC)第一、二标段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施工拟派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总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3.2监理第一、二标段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报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5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6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标段(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要求如下: 3.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2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17日下载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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