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宜昌市江坪路(同强路-东站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41、项目编号:YCA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
3、项目名称:宜昌市江坪路(同强路-东站路)市政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32(万元)
6、最高限价:1332(万元)
7、采购需求: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预留采购份额以联合体或分包形式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未达到50%,应补充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1个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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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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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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